货车专用速通卡
货车专用速通卡使用说明

货车专用速通卡由速通公司面向社会发行,卡内记载用户和车辆信息,是用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支付的IC卡。分为记账卡和储值卡, 先期只开放“储值卡”办理。

货车专用速通卡


    1. 当用户驾驶车辆进入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时,将卡交与收费员,由收费员进行刷卡操作,刷卡成功后,用户会听到语音提示“刷卡成功”,同时,车道信号灯变为绿色,车道栏杆抬起通行;
    2. 使用货车专用速通卡禁止通行ETC车道;
    3. 使用货车专用速通卡不可以为其他车辆支付通行费;
    4. 使用过程中须保证速通卡记载的车牌号信息与登记使用的车辆车牌号信息保持一致,专车专用;
    5. 在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中,速通卡兼做通行券使用。


一、充值方式
    1. 货车专用速通卡(储值)
    1.1 用户可持速通储值卡在客服营业厅采用现金、转账支票、银联卡等方式为速通卡充值
    1.2 用户可持货车储值卡,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在工商银行全国范围内的自助终端(查询缴费机、转账汇款机)充值。
    1.3 用户可持货车储值卡,在指定的北京农商银行网点柜台使用现金或本行借记卡、折为速通卡充值。
    1.4 用户可持速通储值卡,在北京银联商务终端机具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为速通卡充值。
    1.5 用户可持货车储值卡,在指定中石化北京分公司加油站[统一考虑]或高速公路服务区使用现金、银联卡为速通卡充值。
    1.6 下载 “乐速通”App使用手机NFC功能或外接读卡器也可为货车储值卡充值、圈存。

    2. 货车专用速通卡(记账)
    2.1 用户可持货车记账卡在客服营业厅采用现金、转账支票、银联卡等方式为速通卡续费。
    2.2 用户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为货车记账卡续费。
    2.3 用户可持账户内任意一张货车记账卡,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发行的借记卡或新版牡丹交通卡,利用工商银行全国范围内的自助终端(查询缴费机、转账汇款机、智能终端)办理续费。
    2.4 用户可持货车记账卡,在指定北京农商银行网点柜台使用现金或本行借记卡、折为速通卡续费。
    2.5 用户可持货车记账卡,在北京银联商务终端机具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为速通卡续费。
    2.6 用户可持货车记账卡,在指定中石化北京分公司加油站或高速公路服务区使用现金、银联卡为速通卡续费。
    2.7 下载“乐速通”App可以为货车记账卡续费。

二、使用说明
    1. 信息变更
    1.1 储值卡用户:个人用户须携带开户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委托书;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人介绍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速通公司营业厅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1.2 记账卡用户:
    1.2.1 信息变更、结算账户变更(车辆所有人不变):
    信息变更:
      (1)用户可到客服营业厅办理地址、电话、低值线、车辆号牌变更等业务。
      (2)用户须携带预变更的速通卡、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结算账户变更:
      (1)用户须携带预变更的速通卡、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速通卡过户业务受理31日后,速通卡方可使用。
    1.2.2 记账卡信息变更(车辆所有人变更):
      原车辆所有人须将预变更速通卡账户注销或清户;新车辆所有人申办速通卡;办理车辆所有人变更须交纳变更费用。

    2. 挂失
    2.1 储值卡用户:用户须携带开户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委托书(注明挂失的卡号);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速通公司营业厅办理挂失。挂失办理生效时限为业务受理后24小时,办理挂失须交纳挂失费。储值卡用户于挂失生效31日后,可到客服营业厅将挂失卡余额圈存至新卡。
    2.2 记账卡用户:用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注明挂失的卡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注销清户
    3.1 储值卡用户:用户须携带储值卡、完整充值发票原件(大于等于账户内余额)、开户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开户人名下银行卡、代办委托书(注明办理注销清户的速通卡号、收取退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单位用户还须携带开户人介绍信(注明办理注销清户的速通卡号、收取退费的银行账户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客服营业厅办理储值卡清户手续。办理销户申请手续31日后,通行费将退入用户指定银行账户中。
    3.2 记账卡用户:用户须携带记账卡、完整充值发票原件(大于等于账户内余额)、车辆所有人介绍信(注明办理注销清户的账号、收取退费的银行账户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客服营业厅办理记账卡清户手续;办理清户须注销账户内所有记账卡;办理销户申请手续31日后,通行费将退入用户指定银行账户中。

    4.更换
    4.1 用户的速通卡发生损坏,须携带速通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速通公司营业厅办理换卡。属人为损坏的,须交纳更换费用。
    4.2 用户申请办理储值卡更换31日后,可到速通公司营业厅将原卡余额圈存至新卡。

    5.余额查询
    5.1 货车专用速通卡(储值):用户持卡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入口费额显示器将显示卡余额。
    5.2 用户将储值卡正确插入速通电子标签内,标签液晶显示屏上将显示该储值卡余额。
    5.3 下载乐速通App使用手机自带NFC功能或连接外接读卡器读卡查询余额。
    5.4 货车专用速通卡(记账):用户拨打010-87508050服务热线或登录“乐速通”App查询账户余额。

    6.消费信息查询
    6.1 用户持卡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出口处费额显示器将显示本次消费金额。
    6.2 用户可登录速通公司网站www.bjetc.cn或持卡到速通公司营业厅查询卡的消费记录。
    6.3 用户可关注“速通卡”公众帐号,凭卡号、密码登录,可查询近十一个月的月结单汇总信息。
    6.4 用户可下载“乐速通”手机APP,凭卡号、密码登录,查询近十一个月的消费记录。

    7.发票开具
    用户可通过 “乐速通”APP平台开具,也可通过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票根”APP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