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通资讯
关于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有关问题的通告
2020-01-02 10:50:58  (置顶)
阅读次数:89884

尊敬的速通卡用户:

为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71225日,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线(简称:全国发票平台),全国ETC用户均可通过“票根网”或“票根”APP申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同时,我司为解决速通卡用户在ETC停车场发票取票难的问题,于201811日正式上线我司自有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平台(简称:北京发票平台)。北京发票平台可以为用户提供ETC停车场电子发票和“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2020年11日,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完工,受此影响,全国发票平台数据接口调整,致使北京发票平台无法继续提供“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所有用户均需通过全国发票平台索取通行费电子发票。

特此通告。

附件:

1.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方法

2.      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样

 

                          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1

1851
7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