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我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电子标签销售、维修业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由16%调整至13%。2019年4月1日前发生的电子标签销售、维修业务,仍适用原的税率。
特此通知。
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